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切实加大招才引智力度,为建设绿色沁源、康养沁源、文化沁源、幸福沁源、美丽沁源提供人才保障,根据长治市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关于支持各县(市、区)吸引人才的暂行规定》(长组通字﹝﹞14号)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补充到全县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各类高层次人才70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沁源县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专业要求根据所需岗位的专业条件参照《公务员报考专业设置分类指导目录》设置。
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受本次引进名额、岗位、专业限制,经县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体检、考察考核合格后,结合单位实际需求,直接聘用。
二、引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要求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聘用单位的其他要求。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类各级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已被行政事业单位录(聘)用且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其它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沁源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