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山西高院发布信息,全省法院共有名法官纳入员额制管理。
经年5月29日第二届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确认并公示,经省法院党组审批,全省法院共有名法官纳入员额制管理。其中长治47人,名单如下:
长治市(47人)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7人)
王家胜董晶晶常文扬牛旭芳
王国英王少军陈斌
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8人)
杨永昌王树华孙艳平谭燕妮
赵莉霞崔磊崔小雷陈婷婷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6人)
郭杰斌林淑娥石红波邢韶波
司占亚梁志祥
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法院(5人)
刘建堂赵雅慧郭杜娟王娜
李林虹
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法院(2人)
翟立明贾春芳
襄垣县人民法院(2人)
郝志国张婷婷
平顺县人民法院(2人)
郭学政靳卓民
黎城县人民法院(2人)
朱云霞李正民
壶关县人民法院(3人)
闫慧清牛少波张堃
长子县人民法院(4人)
秦东升平志刚冯伟赵伟
武乡县人民法院(2人)
张莎刘璟
沁县人民法院(2人)
崔晓燕张睿
沁源县人民法院(2人)
张宏波温瑞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来源: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全省法院名法官纳入员额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