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生态环境部公示了第三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拟命名名单,沁源县上榜,是我市唯一上榜县。
全国“油松之乡”沁源县,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四季分明、气候温润,被誉为“天然氧吧”。全县有森林万亩,天然草坡万亩,连片牧场72万亩,森林覆盖率接近60%,植被覆盖率达90%,居全省之首。境内有沁河、汾河两大水系,年均降水量.7毫米,年均径流量2.6亿立方米,是山西相对富水区,素有“三晋生态第一县”之美誉。
绿水青山,是沁源县最亮的名片,也是最大的资源。近年来,沁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发展战略,深入践行“转型、增绿、开放、强基、富民”五大发展思路和“修路、种树、治水、兴文、尚旅”五条发展路径,不断开创了新时代绿色沁源高质量转型发展新局面。作为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县,沁源县在年度县域经济转型升级考核评价中名列全省第二,连续七年荣获“中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县”,连续五年获评“中国深呼吸小城佳”,曾摘得“中国避暑休闲百佳县”“中国天然氧吧”“中国乡村振兴示范县”“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县”等诸多“国字号”桂冠。
来源丨长治日报
记者丨常珍珍
原标题:《沁源荣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