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上午,我院召开“三个规定”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5月16日全市检察机关“三个规定”专题会议精神,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我院*组成员、副检察长杜旭明同志传达学习了市院*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峰在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再次解读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还分别以两个违法违纪案例作了警示教育。
会议强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把“三个规定”融入落实为日常工作,切实提升*治站位,增强落实自觉,如实记录报告,坚持示范带动,突出关键少数,严格督导问责,并健全制度机制。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接受督导指导的*治自觉;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三个规定”填报,着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同时要注重方式方法,找准界限、把握分寸,认真区分指导工作和插手案件、干预司法的区别,在查纠整改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从*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中认清新时代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从而尽快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作风,推进检察工作规范、顺畅运行。
审核:张丽
撰稿:曹玉、郝佳乐
编辑:徐亚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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