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
文化部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年有16个项目立项,年共有12个项目立项,虽然项目资助金额并不多,一般为20万元左右,但申报单位十分看重“国家级”的认可,而且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通知还明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年5月25日。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各直属单位,文化部参与共建各高等艺术院校:为贯彻落实《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我部决定开展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1年以上的企事业法人单位,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事业法人,内资或内资控股的企业法人等。
(二)项目负责人应符合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的领导;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原则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7岁;
4.同年度只能申报1项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三)项目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服务文化发展需求,面向以科技创新为主体的全面创新,在文化装备系统提升、文化大数据、“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以技术集成创新、科技成果推广与转化为目标,围绕新技术、新材料、新模式、新业态进行项目培育与推广。
(四)项目鼓励部地共建和“*产学研用”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项目。
(五)项目评审分为初评和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元左右,申报单位或共建单位一般应有相应配套资金。
(六)项目的实施期为3年。
二、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进行网报。用户可通过文化部*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