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山西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晋办发电〔〕28号)精神,全省认真组织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全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5月18日18时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全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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