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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
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
长治市民*局公布举报电话
大家可通过这些方式举报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一)利用“*民融合”、“乡村振兴”、“健康养老”等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山西”“长治”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借庆祝中国共产*建*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六)其他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损坏人民群众利益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务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