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1月15日放寒假;
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1月20日放寒假;
初一、初二年级1月22日放寒假;
初三、高一、高二年级1月26日放寒假;
高三年级放寒假时间暂不作调整。
二、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同步停止线下培训与授课
其中:培训对象为学龄前儿童的1月15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小学学段的1月20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初一、初二年级的1月22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初三、高一、高二年级的1月26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培训对象为高三年级的按照原定放寒假时间于2月2日起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各县区教育局要严格履行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在媒体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的举报,对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重查重处、快查快处,情节严重的取消办学许可证,确保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按规定时间停止线下培训和授课。
三、全面落实我市新冠疫情防控最新规定
各县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师生寒假期间的健康教育,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出境、不跨市,原则上不到市域外活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确需赴市域外活动的师生应向学校报备,学校上报主管教育局,主管教育局汇总报送至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赴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返回后要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加强重点地区入(返)长人员排查的通告》(〔〕第5号)相关规定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
长治市教育局
年1月13日
来源:长治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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