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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今年3月1日起《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将正式施行1月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今后,公务用餐、职工食堂、教育机构食堂、聚餐和宴席、家庭和个人的餐饮活动中,提倡厉行节约。而且,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违者罚款元至1万元。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社会风尚,去年11月底,省人大常委会迅速启动《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的立法。立法过程中,山西省坚持法治德治相结合,多方征集意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解决山西省餐饮浪费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努力提出具有山西特色的立法对策,切实增强可操作性。
《山西省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共26条,规定了*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了餐饮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义务,建立了预防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并将宣传教育引导贯穿全过程。
《规定》中明确提出——
来源:山西省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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