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西省人民*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城乡建筑领域
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从即日起至11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
开展城乡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
其中对人员聚集场所存在建筑安全和消防安全隐患的责令建筑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加固和改进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不得开展营业活动☆整治范围为:全省城乡建筑领域,重点为农村、城乡结合部和城市社区。☆整治内容为: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规改造和装修、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违法违规审批经营活动等。在专项排查整治中对违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的,一律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处置;对违法建筑且存在隐患的,一律立即停止使用;对大型集会、庆典、比赛、展览、展销等人员聚集活动未经审批的,一律叫停;对导致发生事故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另外,省*府安委办将组织11个专项督导组,从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对各市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
此外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也发布了重要通告
山西全面排查整治建筑领域安全隐患
近日,山西省召开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一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各级*委、*府各部门必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要全面开展全省城乡公共建筑领域专项排查整治。要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拆违拆危”,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建房乱象。
三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安全生产。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从源头上抓、从短板上抓、从本质安全上抓、从责任上抓,坚决杜绝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要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
五要层层担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安全无小事
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
来源:山西省人民*府、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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