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四川省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在这次扑火行动中,30名扑火队员壮烈牺牲。在这差不多的时间段中,山西省沁源县,北京密云区也发生了森林火灾,所幸未有人员伤亡。
众所周知,春季历来是我国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多发季节。今年入春以来,气温回升,大风天气增多,降水较少,而且,祭祀用火高峰的清明节将至,野外踏青的人员逐渐增多,加上春耕生产等因素,火源管控难度大,违规野外用火多,容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野火”挡不住,问题在哪里?尽管导致29日山西沁源、30日北京密云两场森林火灾的具体原因还待查清,但当地防火责任不落实却难脱干系。再看其他一些地方,也仅仅是以文件落实文件,口号很响,要求很严,但问题重在防患于未然,有多少地方根据国森防办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公墓、坟场、山头、地块去督查了?等发生了问题,再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此,再是“零容忍”,又有何意义?
事实上,每一起火灾都与管理松懈密切相关。对于这两起火灾,坚持有案必破的原则实属应当。在查明事实真相的基础上,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主管者的责任,以让那些违规违法者、失职渎职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当然,惩罚不是目的,吸取经验教训,使火灾不再发生才最重要。因此,建立健全配套设施,给预防火灾以钢铁般有力保障,如此才能减少乃至杜绝火灾的发生。
遗憾的是,防火的各项措施健全,只是在贯彻中还存在麻痹大意思想。而预防火灾,也绝非仅是管理部门或消防部门的事情,所有人都该引起高度重视,因为稍一放松警惕,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火灾的制造者。“预防为主、防灭结合”才是根本,绝不能等闲视之。
文/毕国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