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自评、线上评估和实地抽查评估等环节,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发布关于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拟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其中,沁源县文化馆上榜,被评估定级为国家一级文化馆。
沁源县文化馆始建于年,新址位于沁源县河西村沁河与狼尾河交汇处北侧,占地面积平方米,现达到国家一级文化馆标准,馆内机构设置有办公室、群文室、文艺创研室、综合活动室、美术书法室、曲艺展厅、非遗展厅等。
近年来,沁源县文化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引领群众艺术、培育特色文化”的工作理念,彰显“文化惠民能引领、文化传承有担当”的文化自信,积极推动各项常态工作,多措并举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促进了全县群众文化事业的繁荣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