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岳行署为了迅速恢复新解放区的战役,提高新解放区人民的生活,特公布政府目前对新解放区的工作方针。其重要者有执行宽大政策,保障私有财产,赈济受难灾民、如果加紧春耕恢复工商业等项。关于执行宽大政策方面,佈告上说:“过去参加伪军、伪组织的人员,除极少数是死心塌地真心事敌者外,绝大多数都是被敌逼迫的,我们决定号召他们一律到政府登记明白,承认错误,不咎既往,任何人不准肆意捕人及枉杀一人。”如一时不□,随敌搬走者,也应限以期限,以各种办法劝其悔过,反正归来。但如有个别坏人作黑到底,在新解放区内,继续勾结敌人,作破坏人民公益之各种活动者,政府坚决依法处理。在保障私有财产上,佈告中提出政府依法保障新解放区所有一切人民的私有财产,任何人不得籍故侵占,对敌人所留一切资财,一律归政府管理,无论任何个人团体,不得据为己有。如人民自动交出敌人遗留之军用品,政府按市价予以提奖,任何团体个人不得威胁民户,滥行收集。因为在敌人残酷压榨下。许多人,流离失所,无法生活,政府对赈济新解放区灾荒难民工作,特别重视,现政府决定拿出一千四百石粮食,并由经济局放出一部分贷款,来赈济灾荒,帮助人们兴家立业。对于加紧春耕,恢复工商业方面,政府号召赶快春耕,不误农时,抢种棉花。去年发生蝗灾地区,要加紧刨除蝗卵、扑灭蝗卵,并重申政府奖励生产政策,如开荒二年不出租,五年不负租等。布告上宣布人民合法经营的工商业,政府一律保护,“实行内地贸易自由”。为扶植工商业发展,经济局还发放工商贷款。布告号召全区军民本此方针,更加团结,为配合同盟国驱逐日寇建立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而战斗。
我军收复沁源后,政府即在恢复工作中,认真调查群众中存着的各种问题,并于日前召开行政会议,根据调查材料,作了详细研究后,对于新解放区所发生的土地问题,规定:(一)从一九四二年以来,土地所有权虽有变更,但土地使用权仍不变;(二)绝户地先有本族贫困农民借粮,如本族没人,由村公所分配给荣誉退伍军人,或贫苦抗战和围困敌人积极的民兵;(三)对逃亡户的土地,亦用上述办法处理,将来原(原来)地主归来时退还;(四)回来的人不能夺难民的土地,但难民亦不得两头种地,难民退下的地,原是谁的退归谁,难民开的荒地,仍由自己种。住房问题,因敌人的残酷破坏,城内全无房子,故决定政府现将城内公私的二百个窑洞,让民众自愿结合居住,另外又规定:(一)民众打窑洞如占别人土地,妨碍了生产应按实产量出租;(二)指定地点砍一部分木料,给群众修房,同时城关合作社将木匠组织起来,专为民众修理门窗。此外沁源有熟荒地二万七千亩,决定由政府号召民众组织起来刨地抢种。马上没吃的户,政府设法贷粮。
《解放日报》年5月31日一版